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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8 10:08:41
人民网反腐论坛: 从吉林省高院小法官李成禧贪污受贿5300万元引起的思索

东方强势

人民网反腐论坛2008-03-29 13:22:47,发表 济公博爱 ] :“从吉林省法院小法官李成禧贪污受贿5300万元引起的思索”一文,使我们再次看到黑心法官的危险和可怕。 
人民网反腐论坛报道:“李成禧——(5年)小学文化,司机出身。1991年4月,从吉林省一个县级市,通过关系,一步调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正科级助理审判员。从1995年到2002年,李成禧采取:侵吞,骗取,索要等手段,共贪污执行款:5316,12万元;索取贿赂36. 84万元。”
2001年退休后,继续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名义,贪污受贿,吞占执行款。采取,将执行款先打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账户,在以返还执行款的名义,从吉林省高院划走,多次采取同样的手段,先后从吉林省高院的帐户,转移执行款几十笔。每次转款都要经过有关领导批准,如此频繁的转入转出,竟没有一个主管领导发现,和制止?有关领导审批和相关财务手续,形同虚设。当权利和违法犯罪发生矛盾时候,权利监督并没有有效预防制止违法犯罪的行为,让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屡屡得逞。不敢说:“是同谋”,领导是否也应该承担,“渎职失职”的责任。也该拔出“萝卜带出泥”。
从吉林省高级法院,2006年——2007年,接二连三发生的,一系列腐败窝案串案来看,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副庭长到庭长在到副院长等,难道就敢说,没有隐蔽更深的吗?我国目前领导干部在提拔任用,渎职失职,错误追究方面还很不到位。做不到追究,”威慑.警告”,失职渎职的领导作用,.部分主管领导干部和下属合谋。甚至共同犯罪,一致对抗上级领导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有制度不执行。犯事后在采取其它办法补救,摆平。把国家,人民的利益都放在脑后,为了个人的私利,不惜冒犯罪的危险!
是他们这一伙人,败坏了党和国家的名誉,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更损伤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破坏了今天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各级法院,都应该以吉林省高院,武汉中院,深圳中院,为教训。新一届领导在用人方面,一定要把人民群众口碑好的,人民群众满意的,放在领导岗位。决不能带病任用,留用或带病提拔,“前腐后继”。否则,
2008-04-08 10:07:09
媒体松了绑,人民有希望;媒体不松绑,国家遭了秧。
政治局委员汪洋称赞:敢发肖扬仰天大笑照片,是媒体解放思想的表现!
人民网强国论坛、反腐论坛、先锋论坛、 联谊论坛:2008-03-21 12:48:51
东方强势
最、最、最强烈建议:事关媒体松绑,置顶、上主页,大力宣传。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慰问随团记者,在赞扬广东媒体量多质高的同时,遗憾地说道:“可惜的是,你们发稿量太大,使我们不能尽览。”他特意提到,整个会议期间给他留下最深印象的一张照片———南方日报头版刊登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到广东代表团。他说,这张照片非常人性化地展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风采,“作为一个人,他有喜怒哀乐,不都是做首席大法官时严肃的面孔;这张照片的构图特别好,上面空间留得很大,肖扬的笑容和空间契合得非常好;报纸敢这样发这种照片,是解放思想的表现!”
由于中国媒体长期过分地强调“党的喉舌”作用,无论是文章内容还是版面设计,都一直是循规蹈矩,所有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也都是标准格式,严肃有余,活泼不足,带给老百姓的更多是威严的一面,对官员普通生活方面介绍得很少,更少有体现官员潇洒、柔情的照片;一些地方媒体在刊发地方领导人的照片时,也是上行下效,不敢越雷池一步;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有标准像,地方领导人也有约定俗成的见报照片。可在网络媒体日益发达的今天,这些“党的喉舌”如果不能尽快适应当前的潮流,也就很难再吸引人的眼球,最终必然被受众抛弃。
汪洋书记在广东推动的进一步解放思想活动,其实也是在给广东媒体松绑。有意思的是,在今年“两会”上,汪洋还主动劝记者解放思想,这就犹如过去清一色的中山装时代,领导鼓励属下穿西装一样,这需要领导者的气魄,也反映出领导者的前瞻性。
在汪洋的倡导下,以《南方都市报》为代表的广东媒体,也能顺势而上,今年以来也是表现不俗,给老百姓带来了很多有力度的报道,前不久该报对南街村的报道,就曾给民众带来了有益的反思:什么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还需要怀疑吗?
作为国内有名的个性官员,潘岳给了媒体以有力的支持,也博得了广大老百姓的称赞,他那“丑陋的形象”只会带给老百姓更多的亲近感。
身份是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汪洋书记,鼓励记
2008-03-06 14:36:38
新华网反腐论坛:誰能告诉我们:国外为何少有法官犯案?

新华网反腐论坛于2008-02-2216:46:18.0发表 人民网反腐、法治论坛发表时间:2008-02-2216:46:24
 东方强势
国是论衡]誰能告诉我们:国外为何少有法官犯案?
阅读32015]回复79]fofwf500发纸条]
"人民网反腐论坛:古代各朝反贪种种
"新华网反腐论坛:毛泽东若健在,会如何对付黑..
"人民网反腐论坛:“黑心法官”为什么有恃无恐?
"〔3.3〕原长沙中院副院长向原湖南高院院长买官..

誰能告诉我们:国外为何少有法官犯案?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5日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胡锦涛指出,在反腐实践中,可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2007年12月14日,中央纪委召开座谈会,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和制度改革课题,问计于相关专家、学者。座谈会上,中纪委书记贺国强提出:要在我国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等方面,广泛听取意见,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卢海君近日到广东东莞为法官授课,他和记者谈道,法院在个别地区常常成为腐败重灾区,像“三盲”(法盲、文盲、流氓)法官姚晓红这样的法官最终倒台不足为怪,但就连裴洪泉、蔡晓玲这样有法律素质、有改革精神、有办案能力的法官也沦落,令人忧虑。他说,反观一些法治发达的国家,我们差距太大。新加坡自独立至1994年统计,没有一名法官犯案。德国上世纪60年代以来也几乎没有法官犯案。英国全国250名法官,犯案者极其罕见,美国自立国200年来只有40余名法官犯案。司法腐败是制度问题,我们现在必须要下大决心进行司法体制改革。
我们认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一切关心我国法律建设的有识之士,国内外法学专家,应该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就:1、国外如何加强对法官的有效监控?2、国外如何加强对法院的有效监控?3、国外如何防止冤假错案的产生等一系列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组织有效的探讨及论证。积极向党和国家献计献策。
我们热切期盼:一切关心我国法律建设的有识之士,国内外法学专家;一切共和国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我们几千万先
2008-03-06 14:35:45
新华网反腐论坛: 毛泽东若健在,会如何对付黑心法官? 作者 东方强势 新华网反腐论坛2008-02-18 16:47:40.0 人民网强国论坛发表于2008-02-18 18:55:16 2008-02-18 10:28:16,人民网反腐论坛发表了 琪貌不扬 ]的《毛泽东的反腐故事》,读后,令人感慨万千!司法腐败,是我国对当今社会危害最大的腐败。因为它危害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公平正义的信念和追求。英国作家培根曾说:“一次错误的判决有甚于十次犯罪。”在全党和全国人民热切期盼“依法治国”的今天,我国对法官和法院的有效监管,几乎是个盲区。这一领域历来被视为舆论监督的禁区,无人敢问、无人敢碰。近年来,我国广东、云南、河北、辽宁等9个高级法院院长;14个中级法院院长先后被处以极刑或重刑。安徽省阜阳市的前后三任中级法院院长同时被起诉,103名黑心法官和相关人员涉案,引起国内外司法界强烈震荡。足见这一领域问题的严重性。共和国的刀把子,在这些地区一度掌握在罪大恶极的坏人手中,面对我国黑心法官迅速崛起的现状,脑海中突然浮出这样一个念头:如毛泽东主席健在,他会如何对付这些黑心法官呢?现将《毛泽东的反腐故事》转载如下:高层贪官让毛泽东震怒:成李自成了?拉出去枪毙毛泽东点燃了一支烟,狠吸一口。周恩来和聂荣臻在这种情况下也是面面相觑,谁也不便多讲一句话。 突然,毛泽东将仅吸了两口的烟使劲儿地掐灭,大手一挥,厉声喝道:“拉出去枪毙!”毛泽东下决心处决刘青山、张子善经过 11月30日,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转发这一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华北天津地委前书记刘青山及现书记张子善均是大贪污犯,已经华北局发现,并着手处理。我们认为华北局的方针是正确的,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常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11月29日、12月2日,张子善、刘青山分别被依法逮捕。根据党代会代表们的建议,河北省委经过研究,12月4日报请华北局批准,作出了开除刘青山、张子善党籍的决议。12月14日,河北省委向华北局提出对刘、张二人的处理意见:“我们一致意见处以死刑。” 12月20日,华北局经研究后向中央提出了对刘、张的处理意见:“为了维护国家法纪,教育党和人民,我们原则上同意将刘青山、张子善二贪污犯处以死刑(或缓期两年执
2008-03-06 14:34:29
人民网反腐论坛:24位高院院长为“新面孔” 5位院长拥有博士学位      人民网反腐、法治论坛发表时间: 2008-02-25 10:12:55      新华网发展论坛2008-02-25 10:19:53.0 发表          东方强势  据《法制日报》消息:本次全国省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结束,24位高院院长为“新面孔” 5位院长拥有博士学位19位“系统互调,易地任职”的省高院院长悉数当选,在全国31个省级法院中调整面达到六成以上。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教授认为,这次省级法院院长换届选举在全国范围内调整,调整人数之多、范围之广,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的首次,彰显了中央推进司法改革、遏制司法腐败的决心。  31位省级高级法院院长都有本科以上学历,绝大多数是我国恢复高考后的大学毕业生,大多数拥有在职研究生学习的经历,而且拥有受过系统法学教育培训的背景。  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出任吉林省高院的院长,是这次省院院长调整的另一个亮点。出任此职前,张文显担任吉林大学党委书记,拥有法学硕士和哲学博士学位,是我国著名的法理学学者。2003年,同为著名的法理学学者,拥有法学博士学位和博士生导师头衔的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公丕祥教授,出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轰动一时。(责任编辑:李镭)注:本中心正在组织一场“保卫共和国公民生存底线”的法制讨论,由于我们对网络不很熟悉,真诚邀请关心这一课题的各界有识之士,加入“谁来保卫公民生存底线”博客圈,成为我们的好友,帮助管理博客。圈子域名:http://q.blog.sina.com.cn/fofwf500


2008-02-28 10:50:42
人民网反腐论坛、新华网反腐论坛、  民主与法制网法闻天下东方强势
“专家型法官”裴洪泉落马,为什么又是中级法院院长?
裴洪泉是深圳中院设立破产庭时的第一任庭长。他1955年生于东北,23岁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读本科并于1983年毕业,随后攻读法学硕士。裴洪泉1989年到深圳中院,工作多年后担任告申庭副庭长。1994年,深圳中院设立破产庭,裴洪泉出任第一任庭长。1998年调任盐田区法院院长,1999年又调任罗湖区法院院长;2005年7月,裴洪泉被任命为深圳中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由于科班出身,有人称裴洪泉是典型的“专家型法官”。记者通过中国期刊网查阅了1979年到2006年的法学刊物,发现裴洪泉两篇文章,一篇是1989年发表在《当代法学》杂志上的《如何看待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担任代理人的问题》;另外一篇是1996年发表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上的《我国破产法实施中的几个难点及对策》。后一篇文章发表时,裴洪泉正担任深圳中院的破产庭庭长,该文对当时破产案件实务的思考颇有见地,但此后10年,裴洪泉再没有学术论文被CNKI期刊网收录。不少知情人都承认裴洪泉得以荣升深圳中院副院长,与其能力有关。在2001年8月30日的《人民法院报》上,裴洪泉有一篇文章《说说我们的审判改革》大谈他在罗湖法院的成功改革经验。这时,他担任该院院长正好两年。从罗湖区法院的一些公开文件可以看出,裴洪泉在提高司法审判效率、改革司法文书确实取得了相当的效果。2005年4月,裴洪泉更是力邀13家新闻媒体,推介罗湖法院的“审判大公开”,其中涉及立案公开、庭前准备工作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审判流程和办理时限公开、案件进度公开、决定理由公开、异议与复议过程公开、案卷信息公开等10个方面共30项具体举措,一时媒体好评如潮。“腐败就像蝙蝠一样,总是在黑暗中起舞;公正有如鲜花一般,常常在阳光下盛开。”裴洪泉用这样一句富有诗意的话描述实施审判大公开的意义。他还认为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有利于解决廉洁执法问题。裴洪泉2004年更在一次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会上“语重心长地忠告”:在我们的队伍中间,有个别同志很“活跃”,任何案件都插手,都去打招呼。这样太“活跃”了,不出事才怪。全体法官一定要洁身自好,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素养,少参加社交活动,以免授当事人以口实,给自己惹麻烦。不过,裴洪泉案发后,便
2008-02-28 10:40:12
(2..9〕深圳中院,是否还有“蛀虫”  东方强势2007年05月18日14:19 网友:愚也来源:人民网-党员博客2007年元旦过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发现,他们在此工作了六七年的审判楼主楼的东门和西门,突然之间“变脸”了:法院东侧路边,在写有法院名称的碑座两侧,台阶全部拆掉换成了新的。更细心的人则发现,新台阶的级数变了,以前是11级,现在变成了9级。而在法院西门大门口,突然出现了一对气势威严的石狮。刑事审判厅也从大楼搬走了。(人民网5月13日,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这座审判大楼1999年底入住,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1999年竣工以来在法官眼中一直是栋完美无瑕的建筑。那么是什么原因使法院领导下定决心给它做了这么大的手术呢?法院基建处对外解释说,台阶改建,是因为原来台阶发生了地基沉降。西门立石狮,大多数法官听到的解释是,以前掌生杀予夺大权的“刑事审判庭”从大楼里搬走了,为了辟邪,因此立上石狮。至于“杀气很重”的刑庭搬走原因,是因为办公楼住满了,容纳不下。
果真如此吗?一些熟悉内情的人则说,这是法院从外面请来了“风水大师”整治的结果。据知情人告诉记者,这个“风水大师”是法院从香港专程请来的。大师把法院楼上楼下、前前后后都看了个遍,还把法院领导的办公室布局重新进行了调整。大师煞有介事地对法院领导说,去年法院总出事,就是因为风水不好,有三害影响流年。一是,审判主楼东面正对某工厂几十米高的大烟筒,烟筒像个灵位,不吉,要画符驱邪。二是,在法院背后(即西面)阴气太重,威风不振,暗箭难防,要立一对石狮子镇院避祸。三是,法院东门广场的第一段台阶为11级,犯大忌,按命学讲,9是大数,10是极数,11则走向反面,会祸及主人,要改为9级台阶,暗合九五之尊的吉祥寓意,才能长长久久。“风水大师”点化后,该法院全部落实。在台阶改建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有二十几块新换的台阶石板表面有大块的黑色杂质,“风水大师”说有黑斑不吉利,于是工程队连夜返工,将这些石板全部敲掉更新。这下我们明白了,原来深圳中院花费这么大功夫给审判大楼“整容”,是因为“去年法院总出事,就是因为风水不好”,说白了就是为了“辟邪”.
深圳中级法院去年出了什么事呢?辟什么邪呢?大家都知道,深圳市检察院去年5月上旬接到群众举报,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指导下,该院依照法定程序,分别对深圳中院廖昭辉、蔡晓玲、张
2008-02-28 10:39:04
新华网反腐论坛 :〔2.7〕14个中院批量出产黑心法官凸显法院监督机制缺失
于 2008-01-30 11:44:17.0 发表 
◎《法制周报》记者陈杰人 艾群辉2008年01月29日
                  东方强势人民网反腐论坛、新华网反腐论坛、  民主与法制网法闻天下核心提示:轰动一时的深圳中院腐败窝案一波末平,2008年1月9日,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商丘市中级法院院长郑全成有期徒刑5年,这名曾经签发很多重大经济纠纷案件裁判书和执行死刑公告的掌权人,这次要为自己的领刑签名了。法院认定,郑全成利用其担任商丘市中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先后三次收受商丘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40万元人民币,并在有关案件的处理中为其谋取利益。中国法院犯罪的问题引起了公众高度的关注
  ◎《法制周报》记者陈杰人 艾群辉

观察人士注意到,郑全成案件,只是近年来中国各地中级法院院长丑闻中的一个最新事例。有据可考的资料表明,从2006年到现在,至少有14个地方的中级法院负责人因腐败落马,此类腐败涉及的城市包括深圳、武汉、长沙、湘潭、阜阳、沈阳、乌鲁木齐、洛阳、清远、黄冈、三亚、宜宾和抚顺。其中尤以阜阳三任中院院长和武汉两任中院院长“前腐后继”为典型。中级法院在中国司法体系中处于关键的层次,它管辖的范围广,裁判权非常大,巨额经济纠纷、生杀予夺等重大司法事务都在这级法院作出处理意见。中级法院的法官和负责人也因此成了各界“公关”的重点对象,并由此引发了中级法院院长的腐败潮。业内人士指出,要遏制这一腐败态势,必须改革中级法院的管辖权制度,并加强对中级法院的监督。

落马后的中院院长虽然关在看守所里,商丘中院前院长郑全成依然对自己的落马感到很不服气,他把这归咎于自己“运气不好”。在郑州,《法制周报》记者巧遇一名曾经在许昌市看守所与郑全成同押一室的生意人,该人士绘声绘色地向记者描述说,在看守所里,郑全成已经完全放下了过去的厅级干部架子,成天和关在一起的疑犯称兄道弟,嘻嘻哈哈。而只要提到自己的案子,郑全成就认为,自己本是个清官,只是因为太倒霉,“搞错了对象”。郑全成告诉“狱友”们,2005年间,河南商丘市一家公司与河南省某银行发生一起经济纠纷,因为朋友的介绍,他和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见过几面,后来
2008-02-27 11:20:21
人民网反腐论坛: 来自春天的声音和步伐〔2〕    人民网反腐、法治论坛 发表时间: 2008-02-24 07:49:12新华网发展论坛2008-02-24 17:34:58.0 发表       东方强势 春天来了! 我们听见了正义的回应与和谐的共鸣,我们听见了花开的声音里满含了深情的祝福与期待;我们看到了共和国法制前进的步伐! 我们祝愿在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倡导的第三次伟大思想解放运动推动下,13亿人民群策群力,创新工作思路,科学有效地防治司法腐败。热切期盼中华民族5000多年来追求“公平”、“正义”的梦想,在我们这一代早日实现。 二.春天的步伐   1、《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实施细则》 2008年01月30日 09:24:32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印发《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实施细则》。 《细则》要求,要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法院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以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新型权钱交易等案件。认真查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拖延办案等案件。认真查处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等案件。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顿。要探索人民法院监察部门与检察机关相互沟通的工作机制。 《细则》要求,要坚持从严治院与法官待遇从优相结合,积极探索“不必为”的保障机制。要改革和完善法院经费保障体制,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加强和规范奖励工作,认真落实法官审判津贴,逐步提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重视关心有特殊困难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家庭生活。(记者郑小洁) 2、最高检施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 2008年02月18日 19:49:54  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北京2月18日电(记者隋笑飞)为保证检察人员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颁布《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条例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同时参照了《刑事诉
2008-02-27 11:18:51
人民网反腐论坛: 来自春天的声音和步伐〔1〕   人民网反腐、法治论坛 发表时间: 2008-02-24 07:49:12         东方强势春天来了! 我们听见了正义的回应与和谐的共鸣,我们听见了花开的声音里满含了深情的祝福与期待;我们看到了共和国法制前进的步伐! 我们祝愿在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倡导的第三次伟大思想解放运动推动下,13亿人民群策群力,创新工作思路,科学有效地防治司法腐败。热切期盼中华民族5000多年来追求“公平”、“正义”的梦想,在我们这一代早日实现。 一、 春天的声音 1、 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将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 《人民日报》本报评论员 2008年02月24日03:57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将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这是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认真学习贯彻这一精神,对于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意义。胡锦涛1月15日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胡锦涛指出,在反腐实践中,可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2、2007年12月14日,中央纪委召开座谈会,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和制度改革课题,问计于相关专家、学者。座谈会上,中纪委书记贺国强提出:要在我国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等方面,广泛听取意见,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 贺国强强调,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3、肖扬:让法律掌握在有正义感的法官手里 2008年01月30日05:1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深思,大法官的称号有多么的神圣和光荣。因为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仅有宪法和法律本身还不能达致公平正义,法律只有掌握在富有正义感的法官手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才能清晰可见,公平正义才能人人共享,罪恶才能得以停步,矛盾才能得以化解,社会才能得以和谐,法律才能成为现实中的法律,成为事实公正的度量衡。实践证明,没有现实的法律公正,没有深明大义、操守高尚的法官,人民是不会受益的,反而会受损甚至会受害。 4、贾春旺: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和办案一线人员的监督 2008年01月30日 09:16:2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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